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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人民法院:追踪执行到“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0-06-0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孙明磊)“你好,是张法官吧,我是梁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张X,我已经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履行了全部的给付义务,请求法院核实下,彻底了结此案。”这是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张某打来电话所述的内容。执行法官随即向申请执行人梁某进行核实,梁某表示“张某所述不假,其已将所有的赔偿款履行完毕,可以结案了。”

  梁某与张某、袁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张某赔偿梁某19000余元,袁某赔偿5000余元。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梁某于2019年4月申请本院强制执行。执行中,袁某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而张某称暂时没有赔偿能力,希望能够与梁某达成和解,长期履行。经查,张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约谈梁某,梁某也称无相应的线索,并同意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即张某每月给付梁某1000元直至达到赔偿数额为止。但梁某担心其不履行协议内容,希望法院能够监督其执行。执行法官随即表态“请放心,这也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就这样经过一年的时间,张某履行了全部的给付义务,此案最终执行完毕。

  在法院执行阶段,许多申请执行人不愿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有着“被执行人连生效裁判都不履行,更不会履行和解协议”的忧虑。执行法官在此提醒当事人,案结并不意味着事了,法院会针对每个未了案件进行追踪执行,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真正解决案件的“最后一公里”。对于诚实守信,能够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官也会“手动点赞”!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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