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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玩网游打赏主播 43天花掉家里7万积蓄

发布时间:2019-11-14  来源:央视网-成都商报  字体大小[ ]

   原标题:13岁女孩充值手游、打赏主播 43天里,偷偷花光家里7万多积蓄……

  为何余额不足?

  经查,2019年9月14日至2019年10月26日期间的信息达490余条,均为“支出”,“交易类型”一栏主要显示为“快捷”和“消费”两种,金额最低1元、最高1000元。

  存款花去了哪?

  曾先生说,虽然二妹把短视频软件和游戏里的所有交易记录都删除了,但是通过查询支付宝支付记录,其中大约5万元用于“打赏”,大约2万元用于购买游戏里的装备。

  为啥疯狂消费?

  女孩向某某说,每次充值都是自愿的、打赏主播也是自愿的,之所以频繁充值:一是因为可以升级,在同样玩这款游戏的同学面前有自豪感;二是因为充值购买“皮肤”,可以拥有许许多多好看的衣服。

  为了玩游戏升级以及打赏主播,四川自贡的13岁女孩向某某在43天里先后向国内某短视频平台、“第五人格”、“迷你世界”等多个游戏娱乐平台充值490余次,直到几乎花光了母亲储蓄卡里的74000余元存款,才停止她的“疯狂游戏”……

  其母温清淑说,这7万多元存款是近两年家里攒的唯一积蓄。发生这件事,她很自责,称平日没管教好孩子。同时,她也希望平台能退款。

  11月10日,温清淑到自贡富顺当地派出所报案寻求帮助。日前,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也联系上涉事短视频平台,对方回应如果未成年人打赏未经监护人同意,一经核实,平台会全额退款。

  余额不足

  母亲银行取钱 7万余元积蓄“不翼而飞”

  11月10日下午3时许,自贡市富顺县,51岁的温清淑到银行取钱交房租,柜台工作人员告知她“您的卡里余额不足”,这让她大吃一惊:卡里明明有7万多元,怎么会不翼而飞呢?

  通过进一步查询发现,储蓄卡被人为绑定了支付宝,卡里的74242.58元几乎全部通过支付宝支出,只剩下0.46元。

  温清淑与丈夫育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已经工作,二女儿、三女儿还在读小学。多年来,丈夫在外地打工,温清淑大部分时间都在家里照顾两个女儿的饮食起居。温清淑的文化程度有限,接触新鲜事物也极少,她从来没有使用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支付方式。出于节约考虑,就连最简单的银行卡短信提示功能也没有开通。

  那么,究竟是谁动了家里的积蓄存款?温清淑赶紧给大女儿打去电话,让她回来一查究竟。

  核对清单

  490余条支出记录 最多一次1000元

  得知母亲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的消息,大女儿向女士叫上丈夫,急忙从自贡城区赶回富顺。在女儿女婿的帮助下,温清淑在银行打印了流水清单,然后带回家仔细查阅。

  经查阅,2019年9月14日起至2019年10月26日的流水清单信息,着实让人惊讶。

  据清单记录显示,全年交易信息约508条,其中2018年11月11日至2019年9月7日的交易信息仅10余条,而2019年9月14日至2019年10月26日期间的信息竟然达到490余条,且均为“支出”,“交易类型”一栏主要显示为“快捷”和“消费”两种,金额最低1元、最高1000元,以68元、108元、198元、508元金额的支出居多。

  在2019年10月26日当天有过交易之后,温清淑的银行卡再无交易记录,直到11月10日下午,她到银行取钱,发现卡内余额仅为0.46元。

  通过猜测和反复思考,家人们把二女儿向某某纳入了怀疑对象。

  家庭会议

  二女儿承认花了卡里的钱

  用于游戏充值、打赏主播

  女婿曾先生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11月10日下午6时许,家里召开了家庭会议,二女儿承认:是她动了妈妈的银行卡。

  二女儿向某某向家人坦言,银行卡里的钱是她用了的,但具体用了多少并不清楚,只知道10月底最后一次支付后,再也用不了了。这490余次的支出共计74000余元,悉数被用于游戏充值、还有打赏主播。

  在家人追问下,二女儿还坦言,这些钱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在游戏中购买“皮肤”,二是用于在观看短视频软件里的游戏直播时“打赏”主播。曾先生说,虽然二妹把短视频软件和游戏里的所有交易记录都删除了,但是通过查询支付宝支付记录,其中大约5万元用于“打赏”,大约2万元用于购买游戏里的装备。

  记者查看了向某某玩的游戏内容,主要为角色扮演类游戏。在其中一款名为“第五人格”的游戏界面里,向某某所扮演的角色信息里显示,充值数据为156490,按照游戏里设定的1元钱兑换10分的规则计算,充值金额为15649元(未减去赠送分数)。

  据曾先生介绍,银行卡里的大部分存款被用于“打赏”短视频软件里的多名直播主播,且几乎都是直播玩角色扮演类游戏。据他不完全统计,向某某用于打赏的金额大约5万元。

  当事女孩

  充值打赏均自愿

  为了“自豪感”和“好看的衣服”

  女孩向某某告诉记者,她大概是从去年年初开始接触角色扮演类游戏的,主要以“第五人格”这款游戏为主,每天放学回家便用手机玩耍,一般情况下,每天两三个小时,周末时,玩游戏的时间更多。

  在游戏里,向某某可以通过“作战”升级,同时可以通过充值现金购买分数,实现快速升级并在商城里购买不同类型的“皮肤”。从流水清单来看,向某某第一次充值时间为2019年9月14日,充值金额为1元钱,然后陆续增加,直至扩大到观看直播视频、打赏直播主播。

  向某某称,她所用的手机号码是母亲身份证注册的,然后悄悄地找到了母亲的银行卡,并通过自学,注册了支付宝,继而开始充值。

  从1元到10元、到68元、再到198元,最高时单次充值1000元……向某某经过一次又一次尝试发现,每次充值之后都不会被母亲发觉,因而充值的金额越来越多。在她看来,卡里的钱用不完。

  向某某说,每次充值都是自愿的、打赏主播也是自愿的,之所以频繁充值:一是因为可以升级,在同样玩这款游戏的同学面前有自豪感;二是因为充值购买“皮肤”,可以拥有许许多多好看的衣服。

  对于记者问及“你知不知道,你充值的这些钱在现实中可以购买多少衣服”的问题,向某某表示“不知道”;记者问及“你知道这些钱对于你的母亲及家庭来说是怎样一个数字”的问题,向某某同样表示“不知道”。

  母亲自责

  没管教好女儿也有责任

  希望平台退款

  母亲温清淑很是自责,她坦言,“这些高科技我不懂”,但二女儿玩游戏花光家里积蓄的这件事,也怪她平日里没有管教好女儿,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温清淑称,这7万多元是近两年多来,丈夫在外打工、自己省吃俭用积攒起来的,家里也就这么多存款,还指望着多存一些,供二女儿、三女儿读书用。突然间,全部积蓄不翼而飞,心里很伤心,不知怎么办,希望平台能退款。

  11月10日晚上9时许,温清淑在大女儿女婿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报案。11月11日,女婿曾先生还带着二妹到当地文化部门反映这一情况,并致电相关游戏软件的注册地所在文化部门讲述情况、备案。

  曾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希望更多的家长能引以为戒,正确引导和管理孩子玩游戏,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同时也想通过媒体寻求帮助,了解追回相关损失的合法途径,希望能获得退款。

  涉事平台

  如未成年人打赏未经监护人同意

  一经核实全额退款

  日前,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也联系上向某某所使用的短视频软件平台。该平台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平台不赞成未成年人在观看直播时充值打赏,如果未成年人打赏未经监护人同意,一经核实,平台会全额退款。此外,在未成年人使用软件平台时,家长可以先在界面里开启青少年模式,该模式开启后,会呈现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且无法给直播充值打赏。

  此外,“第五人格”游戏的出品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家长可以通过平台的“关爱平台”进行相应申诉。另外,平台方建议家长能够多跟孩子进行沟通,教育未成年人合理游戏。平台也会跟家长一起努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

  律师说法

  13岁女孩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向运营平台申报退款

  但监护人也有一定过错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张柄尧律师分析认为,《民法总则》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张柄尧称,就该事件而言,13岁女孩充值游戏并打赏7万余元,已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民事行为,法定代理人没有追认,则该行为无效,可以要求返还全部充值和打赏。一方面,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消协帮助;若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冯骏律师表示,13岁女孩属于未成年人,在民法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可以对与现行年龄相对应的生活事宜做出判断。一般理解认为,如果女孩用几百块钱购买游戏币,进行诸如电玩城的游戏娱乐是可以的,但陆续使用7万余元用于游戏充值,其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正是基于此,游戏运营商应当“因女孩大额充值行为没有得到父母同意”向女孩的父母返还已经充值款项。

  冯骏表示,作为父母,应当固定证据,以证明父母对该大额充值行为不知情,再向游戏运营平台的客服电话进行申报,如该平台拒不受理,则可以父母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款项。此外,冯骏也表示,本事件中,女孩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以及银行卡保管责任,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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