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法院第三季度西片区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例会在玛纳斯县法院召开
中国法院新闻讯(彭涛 刘丹 )10月20日-21日,昌吉州两级法院2016年第三季度西片区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例会在玛纳斯县法院召开。昌吉州所辖西片区的昌吉市法院、玛纳斯县法院、呼图壁县法院3县市的法院领导及民商、行政审判业务部门的法官,昌吉州中级法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研究室的庭室长及部分法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昌吉州中级法院副院长赵鸿武、调研员马卫东主持。
玛纳斯县法院院长王铂对与会的法官们表示热情欢迎,对州法院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例会给予了充分认同,认为举办民商审判工作例会,对疑难案件相互交流研讨,有助于提高昌吉州两级法院民商事法官的业务素质。中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分别对2016年1-9月全州法院民商事、行政审判案件的发改情况进行了点评,重点讲评昌吉市法院、玛纳斯县法院、呼图壁县法院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四季度工作提出要求。
在听取中院对县市法院2016年1-9月案件发改情况通报后,昌吉市法院、玛纳斯县法院、呼图壁县法院主管民商事审判的院领导,汇报了上述县市法院民商事、行政审判的管理与质效情况,结合中院各庭室负责人的点评,分析了各自民商、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办案质量的措施与办法,并对中院指导县市法院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建议。
会上,中院赵鸿武副院长对民商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工作提如下要求:一是法官要走出法庭,依法主动调查取证,到现场查明事实,摒弃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二是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审判人员在准确裁判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做好对当事人的释法析理工作,让当事人明白裁判依据、清楚裁判理由、信服裁判结果,尽最大限度的减少案结事不了的情形发生;三是要增强法官的责任心;四是要加强学习,在案件办理中不懂的勤学勤问、不清楚的多调查、多核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五是要发挥法院“传帮带”作用,老法官要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将自身的业务经验与审判技巧传授给年轻法官,培养年轻法官尽快适应审判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六是建立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的研讨制度,集思广益,开阔思路,统一裁判尺度。
会议上,基层法院的法官就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共提出了25个,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中院的法官对县市法院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大家通过讨论交流,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观点、统一了裁判标准。
最后,昌吉州中院马卫东调研员进行了会议总结。马卫东指出,一要加强学习,法官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身边业务知识丰富的同事学习,此次研讨中交流的问题,有法官学习法律知识不深不透的问题,也有审判经验不足的问题,存在的这些问题要求法官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审判素养和司法能力;二要加强责任心,审判实践中因责任心不强导致案件瑕疵的现象仍有存在,要求办案法官要娴熟运用法律程序,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做到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所裁判案件实体与程序均经得起检验;三要做好判中、判后答疑,要多做释法说理工作,让当事人明白案件的裁判依据与裁判理由,认可法院的裁判;四要树立公正裁判的形象,注重法官形象,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消除当事人误解,善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的方式做当事人工作,以取得当事人认可与理解;五要珍惜民商事审判例会研讨交流机会,认真研讨交流,通过深入细致的沟通交流,理清裁判思路,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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